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ღ◈◈,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ღ◈◈,特制定本章程ღ◈◈。
第二条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ღ◈◈,本着公平ღ◈◈、公正ღ◈◈、公开的原则ღ◈◈,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ღ◈◈。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师范学院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ღ◈◈。招生类型涵盖ღ◈◈:普通类本科招生ღ◈◈、艺术类招生ღ◈◈、体育类招生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ღ◈◈、各类专项(定向)招生ღ◈◈、预科生招生ღ◈◈。
第七条办学地点ღ◈◈:学校有2个校区ღ◈◈,卧龙校区(地址ღ◈◈: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和淅川校区(地址ღ◈◈: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永安路1号)ღ◈◈,卧龙校区为主校区ღ◈◈。
第八条南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师范根基深厚ღ◈◈、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ღ◈◈。学校始建于1951年ღ◈◈,2000 年升格为本科院校ღ◈◈。2017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ღ◈◈,2025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相川美沙绪ღ◈◈。学校现有5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点ღ◈◈、18 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ღ◈◈,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ღ◈◈。
第九条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ღ◈◈、硕士研究生为主ღ◈◈。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师范学院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尊龙凯时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ღ◈◈。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ღ◈◈,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ღ◈◈,落实招生政策ღ◈◈,编制招生计划ღ◈◈,集体讨论决定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ღ◈◈。
第十一条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ღ◈◈,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ღ◈◈。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本科计划在30个省(区ღ◈◈、市)招生ღ◈◈,其中地方公费师范生ღ◈◈、专升本计划ღ◈◈、体育教育专业只在河南省内招生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ღ◈◈,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ღ◈◈,结合近年分省(区ღ◈◈、市)ღ◈◈、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ღ◈◈,统筹考虑生源结构ღ◈◈、区域均衡ღ◈◈、生源质量等因素ღ◈◈,科学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ღ◈◈、市)ღ◈◈、分专业来源计划ღ◈◈。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ღ◈◈,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ღ◈◈,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ღ◈◈,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和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ღ◈◈。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ღ◈◈:集体决议ღ◈◈、顺延录取ღ◈◈、公开透明ღ◈◈,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ღ◈◈。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ღ◈◈、原卫生部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ღ◈◈。
(二)考生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ღ◈◈:化学ღ◈◈、应用化学ღ◈◈、制药工程ღ◈◈、生物科学ღ◈◈、生物工程ღ◈◈、合成生物学ღ◈◈、应用心理学ღ◈◈、考古学ღ◈◈、农学ღ◈◈、材料化学ღ◈◈、学前教育ღ◈◈、体育教育ღ◈◈、运动训练ღ◈◈。
(三)考生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ღ◈◈:除同轻度色觉异常不予录取的专业外ღ◈◈,还包括美术学ღ◈◈、地理科学ღ◈◈。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ღ◈◈、黄ღ◈◈、绿ღ◈◈、蓝ღ◈◈、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ღ◈◈、按键ღ◈◈、信号灯ღ◈◈、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ღ◈◈:除同轻度色觉异常ღ◈◈、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ღ◈◈,还包括数字经济ღ◈◈。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ღ◈◈、黄ღ◈◈、绿ღ◈◈、蓝ღ◈◈、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ღ◈◈、字母者不予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ღ◈◈。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除外)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ღ◈◈,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ღ◈◈。舞蹈学专业要求统考舞蹈种类为国际标准舞ღ◈◈。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ღ◈◈。除英语专业外ღ◈◈,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ღ◈◈,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ღ◈◈。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ღ◈◈,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ღ◈◈,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ღ◈◈。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ღ◈◈,按照公平ღ◈◈、公正ღ◈◈、公开的原则ღ◈◈,择优录取ღ◈◈,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ღ◈◈、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ღ◈◈。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ღ◈◈,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ღ◈◈,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ღ◈◈、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ღ◈◈,学校原则上不退档ღ◈◈。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ღ◈◈,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ღ◈◈,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ღ◈◈,若生源仍不足ღ◈◈,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ღ◈◈,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ღ◈◈,学校参加征集志愿ღ◈◈。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ღ◈◈: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ღ◈◈,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原则ღ◈◈,根据专业计划数ღ◈◈,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ღ◈◈。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ღ◈◈,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ღ◈◈,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ღ◈◈,依次类推ღ◈◈,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ღ◈◈,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相川美沙绪ღ◈◈,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ღ◈◈,按照语文ღ◈◈、数学ღ◈◈、外语成绩的顺序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ღ◈◈,不限单科成绩ღ◈◈。
第二十一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原则ღ◈◈: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ღ◈◈,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ღ◈◈。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ღ◈◈,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ღ◈◈,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ღ◈◈,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ღ◈◈,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ღ◈◈。
1.体育教育专业ღ◈◈: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ღ◈◈,按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择优录取ღ◈◈。投档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ღ◈◈: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150×750×50%;计算公式为ღ◈◈: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5+专业课成绩×2.5.同分数考生ღ◈◈,依次按专业课成绩ღ◈◈、语文数学两科之和ღ◈◈、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ღ◈◈、外语单科成绩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ღ◈◈、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ღ◈◈。(我校体育教育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2.运动训练专业ღ◈◈: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南阳师范学院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ღ◈◈:广播电视编导ღ◈◈、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ღ◈◈。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所在省(区ღ◈◈、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ღ◈◈,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在生源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ღ◈◈。
1.美术学ღ◈◈、视觉传达设计ღ◈◈、书法学本科专业ღ◈◈:按考生文化成绩的60%加专业成绩的40%作为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ღ◈◈: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ღ◈◈: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
2.音乐学ღ◈◈、音乐表演ღ◈◈、舞蹈编导ღ◈◈、舞蹈学ღ◈◈、播音与主持艺术ღ◈◈、工艺美术ღ◈◈、数字媒体艺术ღ◈◈、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本科专业ღ◈◈: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ღ◈◈: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ღ◈◈: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ღ◈◈,依次按专业课成绩ღ◈◈、语文数学两科之和ღ◈◈、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ღ◈◈、外语单科成绩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ღ◈◈、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ღ◈◈。
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ღ◈◈、市)ღ◈◈,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及排序办法ღ◈◈,根据我校招生专业计划数ღ◈◈,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及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没有统一规定的投档规则及排序办法ღ◈◈,则按河南省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ღ◈◈。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ღ◈◈: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韩国全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ღ◈◈。
第二十五条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ღ◈◈、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ღ◈◈。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ღ◈◈,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ღ◈◈,学校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ღ◈◈。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ღ◈◈: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ღ◈◈、河南省财政厅ღ◈◈、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ღ◈◈,我校学费ღ◈◈、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ღ◈◈: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数学与应用数学相川美沙绪ღ◈◈、化学ღ◈◈、生物科学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ღ◈◈。
7.少数民族预科学费ღ◈◈: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年ღ◈◈,预科生升入本科专业后ღ◈◈,其学费标准按照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ღ◈◈。
第二十八条 我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ღ◈◈。学校建立了“奖ღ◈◈、贷ღ◈◈、助ღ◈◈、勤ღ◈◈、补ღ◈◈、免 + 绿色通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ღ◈◈,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ღ◈◈、安心就学ღ◈◈、成长成才ღ◈◈。目前ღ◈◈,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ღ◈◈、“国家励志奖学金”ღ◈◈、“国家助学金”ღ◈◈、“国家助学贷款”ღ◈◈、“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ღ◈◈、“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ღ◈◈。
3.国家助学金ღ◈◈:每年评选一次ღ◈◈,分为三档ღ◈◈,具体资助标准为一档4400元ღ◈◈、二档3700元和三档3000元ღ◈◈。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ღ◈◈。
5.国家助学贷款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ღ◈◈,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ღ◈◈,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ღ◈◈。
6.勤工助学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ღ◈◈,经本人申请ღ◈◈,学校审核ღ◈◈,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ღ◈◈,生活补助300元/月ღ◈◈。
7.临时困难补助ღ◈◈:当学生因家庭变故产生临时困难ღ◈◈,可向学校提出申请ღ◈◈,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ღ◈◈。
8.基层就业贷款代偿ღ◈◈: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ღ◈◈、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ღ◈◈、考核合格的ღ◈◈,由财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ღ◈◈。
9.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ღ◈◈、直招士官ღ◈◈、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ღ◈◈,享受学费补偿ღ◈◈、国家助学贷款代偿ღ◈◈、学费减免ღ◈◈。
新生入校后ღ◈◈,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ღ◈◈,合格者注册学籍ღ◈◈。复查不合格者ღ◈◈,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ღ◈◈,直至取消入学资格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ღ◈◈,一律取消入学资格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ღ◈◈,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ღ◈◈,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ღ◈◈。复查不合格者ღ◈◈,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ღ◈◈,直至取消入学资格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ღ◈◈,一律取消入学资格ღ◈◈。
第三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ღ◈◈,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ღ◈◈,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ღ◈◈。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ღ◈◈、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ღ◈◈。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ღ◈◈,以本章程为准ღ◈◈,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ღ◈◈,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ღ◈◈。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ღ◈◈。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为南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ღ◈◈,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ღ◈◈。
温馨提示ღ◈◈:微信搜索公众号【南阳本地宝】ღ◈◈,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招生简章】可获取2026南阳各大高校招生简章ღ◈◈、招生计划ღ◈◈、志愿填报指南ღ◈◈、往年录取分数线ღ◈◈、学校简介/学费标准等ღ◈◈!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收费标准为文史类3700元/人•年ღ◈◈、理工类4200元/人•年ღ◈◈、医学类4800元/人•年ღ◈◈、艺术类6000元/人•年ღ◈◈。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ღ◈◈、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ღ◈◈。招生专业见正文ღ◈◈。
南阳科技职业学院是2020年经河南省政府批准成立ღ◈◈、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ღ◈◈。2026年招生章程见正文ღ◈◈。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ღ◈◈,2025年各省(市ღ◈◈、区)普通高职(专科)批招生录取情况统计见正文ღ◈◈。
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是一所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ღ◈◈,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志愿填报代码见正文ღ◈◈。
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大学计划招收普通本科生550人ღ◈◈,招收专业6个ღ◈◈,普通专科生3532人ღ◈◈,招生专业61个ღ◈◈。往年录取分数线见正文ღ◈◈。
南阳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ღ◈◈,2025年各省(自治区)招考批次录取分数见正文ღ◈◈。
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ღ◈◈,理学ღ◈◈、医学ღ◈◈、管理学ღ◈◈、经济学ღ◈◈、文学ღ◈◈、艺术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本科院校ღ◈◈。往年分数线见正文ღ◈◈。
2026年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ღ◈◈、数学ღ◈◈、英语ღ◈◈、道德与法治ღ◈◈、历史ღ◈◈、物理ღ◈◈、化学ღ◈◈,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3日ღ◈◈。
普通高中录取工作ღ◈◈,统一在“高中招生平台”系统内ღ◈◈,按照省市监管ღ◈◈、分级组织ღ◈◈、分级负责的原则ღ◈◈,由省教育厅监管ღ◈◈。各县(市)教体局负责当地普通高中的统一组织录取和公示ღ◈◈。
【导语】ღ◈◈:南阳师范学院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ღ◈◈,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ღ◈◈、录取规则等见正文ღ◈◈。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ღ◈◈,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ღ◈◈,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ღ◈◈,特制定本章程ღ◈◈。
第二条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ღ◈◈,本着公平ღ◈◈、公正ღ◈◈、公开的原则ღ◈◈,按照录取规则择优录取ღ◈◈。
第三条本章程适用于南阳师范学院各类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ღ◈◈。招生类型涵盖ღ◈◈:普通类本科招生ღ◈◈、艺术类招生ღ◈◈、体育类招生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ღ◈◈、各类专项(定向)招生ღ◈◈、预科生招生ღ◈◈。
第七条办学地点ღ◈◈:学校有2个校区ღ◈◈,卧龙校区(地址ღ◈◈: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和淅川校区(地址ღ◈◈:河南省南阳市淅川县永安路1号)ღ◈◈,卧龙校区为主校区ღ◈◈。
第八条南阳师范学院是一所师范根基深厚ღ◈◈、应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ღ◈◈。学校始建于1951年ღ◈◈,2000 年升格为本科院校ღ◈◈。2017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ღ◈◈,2025年获批河南省博士学位授予重点立项培育单位ღ◈◈。学校现有5个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点ღ◈◈、18 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点ღ◈◈,全日制在校生3万余人ღ◈◈。
第九条学校以培养普通本科生ღ◈◈、硕士研究生为主ღ◈◈。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南阳师范学院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ღ◈◈。
第十条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ღ◈◈,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ღ◈◈,落实招生政策ღ◈◈,编制招生计划ღ◈◈,集体讨论决定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ღ◈◈。
第十一条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ღ◈◈,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ღ◈◈。
第十二条 学校2026年本科计划在30个省(区ღ◈◈、市)招生ღ◈◈,其中地方公费师范生ღ◈◈、专升本计划ღ◈◈、体育教育专业只在河南省内招生ღ◈◈。学校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ღ◈◈,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自身发展实际ღ◈◈,结合近年分省(区ღ◈◈、市)ღ◈◈、分专业计划编制与执行情况ღ◈◈,统筹考虑生源结构ღ◈◈、区域均衡ღ◈◈、生源质量等因素ღ◈◈,科学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区ღ◈◈、市)ღ◈◈、分专业来源计划ღ◈◈。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规定ღ◈◈,我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ღ◈◈,统一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ღ◈◈,主要用于生源较好的省份进档考生超过执行计划时的录取和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ღ◈◈。我校预留计划使用的基本原则是ღ◈◈:集体决议ღ◈◈、顺延录取ღ◈◈、公开透明ღ◈◈,接受广大考生和家长的监督ღ◈◈。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ღ◈◈、原卫生部ღ◈◈、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ღ◈◈。
(二)考生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予录取的专业ღ◈◈:化学ღ◈◈、应用化学ღ◈◈、制药工程ღ◈◈、生物科学ღ◈◈、生物工程ღ◈◈、合成生物学ღ◈◈、应用心理学ღ◈◈、考古学ღ◈◈、农学ღ◈◈、材料化学ღ◈◈、学前教育ღ◈◈、体育教育ღ◈◈、运动训练ღ◈◈。
(三)考生患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ღ◈◈:除同轻度色觉异常不予录取的专业外ღ◈◈,还包括美术学ღ◈◈、地理科学ღ◈◈。
(四)不能准确识别红ღ◈◈、黄ღ◈◈、绿ღ◈◈、蓝ღ◈◈、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ღ◈◈、按键ღ◈◈、信号灯ღ◈◈、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ღ◈◈:除同轻度色觉异常ღ◈◈、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ღ◈◈,还包括数字经济ღ◈◈。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ღ◈◈、黄ღ◈◈、绿ღ◈◈、蓝ღ◈◈、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ღ◈◈、字母者不予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ღ◈◈。
第十五条 报考体育教育(地方公费师范生除外)ღ◈◈、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ღ◈◈,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ღ◈◈。舞蹈学专业要求统考舞蹈种类为国际标准舞ღ◈◈。
第十六条 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ღ◈◈。除英语专业外ღ◈◈,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ღ◈◈,其他各专业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ღ◈◈。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ღ◈◈,考试院监督”的录取原则ღ◈◈,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ღ◈◈。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ღ◈◈,按照公平ღ◈◈、公正ღ◈◈、公开的原则ღ◈◈,择优录取ღ◈◈,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ღ◈◈。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ღ◈◈、市)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ღ◈◈。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ღ◈◈,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ღ◈◈,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进档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ღ◈◈、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且服从专业调剂ღ◈◈,学校原则上不退档ღ◈◈。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ღ◈◈,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ღ◈◈,学校接收非第一志愿(包括征集志愿)报考考生ღ◈◈,若生源仍不足ღ◈◈,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ღ◈◈,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ღ◈◈,学校参加征集志愿尊龙凯时ღ◈◈。
第二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ღ◈◈: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ღ◈◈,学校实行“专业清”的原则ღ◈◈,根据专业计划数ღ◈◈,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ღ◈◈。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ღ◈◈,若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ღ◈◈,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ღ◈◈,依次类推ღ◈◈,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ღ◈◈,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ღ◈◈,在相应的科类或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ღ◈◈,按照语文ღ◈◈、数学ღ◈◈、外语成绩的顺序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ღ◈◈,不限单科成绩ღ◈◈。
第二十一条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原则ღ◈◈: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ღ◈◈,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ღ◈◈。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ღ◈◈,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ღ◈◈,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ღ◈◈,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ღ◈◈,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ღ◈◈。
1.体育教育专业ღ◈◈: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ღ◈◈,按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择优录取ღ◈◈。投档排序综合成绩计算方法ღ◈◈: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专业课成绩÷150×750×50%;计算公式为ღ◈◈:投档排序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0.5+专业课成绩×2.5.同分数考生ღ◈◈,依次按专业课成绩ღ◈◈、语文数学两科之和ღ◈◈、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ღ◈◈、外语单科成绩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ღ◈◈、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ღ◈◈。(我校体育教育专业仅面向河南省招生)
2.运动训练专业ღ◈◈: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南阳师范学院2026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ღ◈◈。
第二十三条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ღ◈◈:广播电视编导ღ◈◈、广播电视编导(合作办学)专业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ღ◈◈。其他艺术类专业使用生源省统考成绩(所在省(区ღ◈◈、市)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ღ◈◈,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在生源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ღ◈◈。
1.美术学ღ◈◈、视觉传达设计ღ◈◈、书法学本科专业ღ◈◈:按考生文化成绩的60%加专业成绩的40%作为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ღ◈◈:考生文化课成绩×60%+考生专业成绩÷300×750×40%;计算公式为ღ◈◈:高考文化课成绩×0.6+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
2.音乐学ღ◈◈、音乐表演ღ◈◈、舞蹈编导ღ◈◈、舞蹈学ღ◈◈、播音与主持艺术ღ◈◈、工艺美术ღ◈◈、数字媒体艺术ღ◈◈、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本科专业ღ◈◈: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择优录取ღ◈◈。综合成绩计算办法ღ◈◈: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ღ◈◈: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级统考成绩×1.25.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ღ◈◈,依次按专业课成绩ღ◈◈、语文数学两科之和ღ◈◈、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ღ◈◈、外语单科成绩尊龙凯时ღ◈◈、首选科目单科成绩ღ◈◈、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ღ◈◈。
在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ღ◈◈、市)相川美沙绪ღ◈◈,我校遵循其投档规则及排序办法ღ◈◈,根据我校招生专业计划数ღ◈◈,在进档考生中按照投档成绩及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没有统一规定的投档规则及排序办法ღ◈◈,则按河南省规则计算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ღ◈◈。
第二十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ღ◈◈:广播电视编导(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南阳师范学院与韩国全州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ღ◈◈。
第二十五条 我校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ღ◈◈、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ღ◈◈。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ღ◈◈,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ღ◈◈,学校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ღ◈◈。
第二十七条 收费标准ღ◈◈: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ღ◈◈、河南省财政厅尊龙凯时ღ◈◈、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ღ◈◈,我校学费ღ◈◈、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ღ◈◈:
2.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数学与应用数学ღ◈◈、化学ღ◈◈、生物科学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年)ღ◈◈。
7.少数民族预科学费ღ◈◈:河南省少数民族预科生第一年学费为20000元/生•年ღ◈◈,预科生升入本科专业后ღ◈◈,其学费标准按照预科生招生当年该专业学费标准收取ღ◈◈。
第二十八条 我校重视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ღ◈◈。学校建立了“奖ღ◈◈、贷ღ◈◈、助尊龙凯时ღ◈◈、勤ღ◈◈、补ღ◈◈、免 + 绿色通道”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ღ◈◈,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ღ◈◈、安心就学ღ◈◈、成长成才ღ◈◈。目前ღ◈◈,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ღ◈◈、“国家励志奖学金”ღ◈◈、“国家助学金”ღ◈◈、“国家助学贷款”ღ◈◈、“南阳师院优秀学生奖学金”ღ◈◈、“勤工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ღ◈◈。
3.国家助学金ღ◈◈:每年评选一次ღ◈◈,分为三档ღ◈◈,具体资助标准为一档4400元ღ◈◈、二档3700元和三档3000元ღ◈◈。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ღ◈◈,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ღ◈◈。
5.国家助学贷款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ღ◈◈,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ღ◈◈,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ღ◈◈。
6.勤工助学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ღ◈◈,经本人申请ღ◈◈,学校审核ღ◈◈,安排在校内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ღ◈◈,生活补助300元/月ღ◈◈。
7.临时困难补助ღ◈◈:当学生因家庭变故产生临时困难ღ◈◈,可向学校提出申请ღ◈◈,学校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资助ღ◈◈。
8.基层就业贷款代偿ღ◈◈:高校毕业生自愿到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ღ◈◈、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ღ◈◈、考核合格的ღ◈◈,由财政代偿国家助学贷款ღ◈◈。
9.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ღ◈◈、直招士官ღ◈◈、退役复学或退役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ღ◈◈,享受学费补偿ღ◈◈、国家助学贷款代偿ღ◈◈、学费减免ღ◈◈。
新生入校后ღ◈◈,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相川美沙绪ღ◈◈,合格者注册学籍ღ◈◈。复查不合格者ღ◈◈,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ღ◈◈,直至取消入学资格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ღ◈◈,一律取消入学资格ღ◈◈。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ღ◈◈,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ღ◈◈,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ღ◈◈。复查不合格者ღ◈◈,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ღ◈◈,直至取消入学资格ღ◈◈。凡发现弄虚作假者ღ◈◈,一律取消入学资格ღ◈◈。
第三十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ღ◈◈,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ღ◈◈,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ღ◈◈。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诈骗行为ღ◈◈。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ღ◈◈、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ღ◈◈。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ღ◈◈,以本章程为准ღ◈◈,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ღ◈◈,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ღ◈◈。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阳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ღ◈◈。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为南阳师范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的纲领性文件ღ◈◈,内容未尽事项详见各类具体招生简章ღ◈◈。AG尊时凯龙人生就博ღ◈◈,生物医药ღ◈◈,尊龙凯时·(中国区)人生ღ◈◈,